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质量监督保障机制,学校已经开展了制定我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的工作。各专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经评估中心汇总和审查,修改意见如下:
1.个别专业没有按照《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有关内容参考框架》附件1格式制定本科专业质量标准。
2.个别专业直接用国家本科专业质量标准,上交的是.pdf格式的文本。
请各学院于8月18日前将修改后的各专业《本科教学质量标准(Word文本)》(格式参考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有关内容参考框架(见附件1))和《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制订审批单》(见附件2)纸质稿送到到评估中心,电子稿发送到75564982@qq.com,办公室:主东1015,联系人:刘海成电话:6819098
附件1: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有关内容参考框架
附件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制订审批单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