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点击数:15 更新时间:2017-08-16





关于填报 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学院、各实验室: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要求,现将 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填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全校 32 个本科教学实验室(详见附表 1)均须填报以下各表:

1.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

2.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

3.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4.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

二、填报流程

请各实验室在网上登陆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验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46.193.24:8080/lab/login.jsp

用户名为该实验室编号(见附件1)。如:农学院作物综合实验室用户名为 0101,用户密码为 123。具体填报流程如下:

1.录入实验室人员

登录实验管理系统后,点击“信息变动”,选择“实验室人员”,点击“信息变动”。选择实验室,双击列表中的人员编号,所填内容按顺序录入,缺项填“0”。完成后点击提交。(如有新增实验人员首先在基础信息里面录入基本信息,然后返回“信息录入”栏,点击“实验人员”,添加完善个人信息。)

2.实验项目录入方法

登录高校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后,点击“信息变动”,选择实验项目(第 5 项)—选择实验室,双击列表中的实验项目,按顺序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

该项目填报时应注意:实验者人数是指参加本实验项目的总人数;一个实验项目无论分几次作完,参加这个实验项目的总人数不变,不是人次数;同一个实验项目,参加实验人员单位不同时,人员应按合计统计;循环次数是指每学年完成该实验项目实际开出的次数。

3.实验室基本情况录入方法同上。

4.其中“发表论文”一项是指本学年的,请各位老师一定要认真填写。

三、填报时间要求

填报数据为 2016-2017学年所开出的实验课。如有新增实验人员和实验项目,请点击基础信息添加新的实验人员和实验项目,然后再点击信息录入的实验项目,添加完善新项目的数据。如有问题请与实践教学科联系。

各学院、各实验室请务必于 20179 15日之前完成填报录入工作。请各学院组织各实验室认真、及时填报,并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将本单位负责填报人员的联系方式送实践教学科邮箱:sjjxk811@163.com

联系人:时启宏;联系电话:6819095

附件: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实验室名称及编号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务处

20178 16

附件: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实验室名称及编号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面积

00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01

农学院

0101

作物综合实验室

0102

植物保护实验室

0103

园艺园林实验室

0104

资源与环境实验室

0105

农学基础实验室

02

工程学院

0201

工程基础实验室

0202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实验室

0203

交通运输实验室

020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实验室

0205

土木工程实验室

0206

工程训练中心

03

动物科技学院

0301

动物科学实验室

0302

动物医学实验室

0303

基础兽医学实验室

04

经济管理学院

0401

管理实验室

0402

贸易实验室

05

会计学院

0501

会计实验室

0502

金融实验室

06

食品学院

0601

食品化学实验室

0602

食品工艺实验室

0603

食品机械与包装实验室

07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701

电子政务实验室

08

信息技术学院

0801

计算机公共基础实验室

0802

计算机专业实验室

0803

电气工程实验室

0804

电子与通信实验室

09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0901

生物技术实验室

0902

生物科学实验室

0903

生物工程实验室

10

理学院

1001

物理实验室

1002

化学实验室

1003

数学实验室



注:实验室面积变动请联系实践教学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