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省高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校“青年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学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支持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持续提升学校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黑教科函〔2017〕487号、农垦校发〔2016〕99号文件要求,依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省高校青年创新人才人选推荐工作
(一)遴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连续工作2年以上(含2年);
3.申请者不超过35周岁,时间截至2017年1月1日;
4.在教学、科研和工程化、产业化方面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5.申请者原则上已获得本校科研专项计划支持(含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校内培育课题、学成、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计划课题);
6.推荐人选原则上从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遴选,重点对省级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给予支持。
(二)推荐名额
1.省教育厅下达我校2017年度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推荐名额共9人,其中理工类6人(其中国家级平台2人)、人文社科类3人;
2.学校理工类学院(中心)限额推荐1人,人文社科类无限额。
二、2017年度省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教师职业操守,品行端正,治学严谨,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截至2017年1月1日未满38周岁。
3.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须明确依托某科研团队、平台,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二)推荐名额
2017年拟投入“青年创新人才”项目专项经费100万元。推荐名额按各学院38岁以下博士的一定比例核定。其中自然科学类学院(部、中心)限额推荐,详见附件6,人文社会科学类无限额。
三、其他要求
1.推荐书填写内容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炼;
2.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推荐结果要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 各单位在组织推荐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申报项目结题验收的相关要求;
4. 获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资助的教师,不得重复申报,且不可申报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5.申报者须填报2017年度“青年创新人才”项目业绩简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交。
6.申报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的单位,项目须排序且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交。
各单位将业绩简表、汇总单各1份,“推荐书”3份(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于2017年10月10日上午11:30前报送科技处平台建设科(主楼707-1),电子版发送至byndkjc@126.com。
联系人:孙鹏 电话:6819128
附件:
1.《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办法》黑教科〔2015〕18号
2.《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书》
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农垦校发〔2016〕99号
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书》
5. 2017年度“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者业绩简表
6. 2017年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名额分配表
7. 2017年度省高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汇总单
8. 2017年度校“青年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单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科技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