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佳木斯市“佳人聚佳”春季专场 校园招聘

点击数:10 更新时间:2022-05-14

佳木斯市“佳人聚佳”春季专场 校园招聘暨人才引进公告

为贯彻落实2022年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六区八中心”建设,留住用好本地人才,现面向佳木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开展“佳人聚佳”春季专场校园招聘暨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551个岗位806人,其中:市本级事业单位计划招聘367个岗位564人、县(市)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84个岗位242人。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佳木斯市“佳人聚佳”春季专场校园招聘暨人才引进市本级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佳木斯市“佳人聚佳”春季专场校园招聘暨人才引进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佳木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于2022年7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本科生专业需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研究生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4.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学校网站上发布《佳木斯市“佳人聚佳”春季专场校园招聘暨人才引进公告》。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组织进校园现场招聘,公告期间同步开展网上报名工作。

公告时间:4月8日-4月13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名时间:4月11日9时-4月18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视疫情状况决定是否适时组织进校园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s://jinshuju.net/f/Dcd6m4

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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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人员需签定《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如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如同时报名多个岗位则取消该次所有岗位报名资格。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上发布的各环节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工作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5.网上报名及相关证明材料收取。

本次校园招聘暨人才引进工作首先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准备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报考人员所在学院公章)暂由报考人员所在学校于4月20日前收取,原件待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供。

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③报名(简历)表(附件4)

④资历认定材料(附件5)

⑤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6)

⑥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处章)

⑦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

⑧中共党员证明、退役军人证明、奖学金类、其他奖励类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现场资格确认及资历评价打分

由各用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招聘工作组,对网上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及资历评价打分。资历评价总分50分,分值计入总成绩。从学历层次、退役军人、政治面貌、职务类、奖学金类、其他奖励类六个方面核定加分(附件7)。资格确认及资历评价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校园网站,以网站通知为主。

资格和资历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包括入职后),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面试

1.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选。如岗位无人报名,征得用人单位及考生同意后,可从其他专业相近岗位综合调整。如无条件调整,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考人员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实施、问题解决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面试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面试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面试方式可根据岗位要求实际情况确定。

(五)调研了解

考试总成绩满分150分,包括:面试成绩100分,资历评价50分。根据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调研了解人选名单。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体检和调研了解人员,面试成绩依然并列的,按资历评价从奖学金类、职务类、其他获奖类三个方面顺序核定。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调研了解,主要了解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复核人选的报名资格和资历评价加分情况。

(六)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经体检或调研了解不合格的人选,按本岗位总成绩排序顺次递增。用人单位与通过调研了解和体检程序人选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待人选取得学历、学位证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落编等手续。

2.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

四、政策待遇

报考市本级事业单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文件中条件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引进人员享受待遇,按当地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54-3986533

佳木斯大学招生就业处:

0454-8618027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

0454-6103226   0454-6103227

监督电话:

0454-398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