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12 更新时间:2023-10-08

    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21〕310 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 〔2023〕7 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 号)、《关于做好 2023 年 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黑教服〔2023〕6 号) 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的相 关要求,严格做好 2022-2023 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 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及标准 国家奖学金评选本着公正、公平、公开、优中选优的原则, 严格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 进行评选。 

    二、评选程序 (一)宣传阶段(10月7日) 各班级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国家奖学金政策,确保全部学 生了解国家奖学金政策的主要内容,保证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 生及时了解国家奖学金申请流程及工作时限。 (二)学生申请阶段(10月8-9日) 学生根据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自主申报。个人提交的材 料主要包括:《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3年 版)、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2022—2023学年国家 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各级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材料,各 学院在组织学生填报时应指导学生按照填写说明规范认真填写, 并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三)学院评审阶段(10月10日-10月16日) 学院要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及管 理办法》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学生资格,通 过民主评议确定学院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 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注意:学生提交的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由学院 留存备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为了加强管理,优中选优,各学 院所推荐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10%(含10%)之内,但 不是第一的学生,要提供情况说明,说清楚所报学生比第一的学 生优秀在哪里;以此类推。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 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严格审核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 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院审查盖章, 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在初审名单表上对此种情 况进行重点标注。 (四)学校评审阶段(10月17日-10月23日) 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 拟推荐学生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并提出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 告,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审工作领导 小组决议后,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 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报送材料 (一)使用新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今年,对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进行调整完善,增加了“院 系”“年级”“班级”和公示起止时间。各学院要统一使用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严格按照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 为工作方便,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按顺序用铅笔进行编号, 无需装订。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 能艺术签名。 (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学院领导签字、盖公章纸 质版与电子版),基本信息需与《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对应 一致,排序一致。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 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学院领导签字、盖公章纸质版)要全面 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 本情况。 (四)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 个人简介内容包括推选学生姓名、民族、政治面貌、学校、 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学段、所获奖项和荣誉(校级以上)、 科研成果(参与课题、发表学术论文、获专利授权等)、个人事 迹简介等。所获奖项和荣誉应按奖学金、荣誉称号、竞赛等为序 排列,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列。个人事迹简介要突出重 点,有具体事迹或成绩作为依据和支撑,简明扼要,充分体现学 生特点,字数不超过300字。推选学生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一张,白色背景,JPG 格式,大小不低于3MB,见附件6。 (五)奖励登记表 报送《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表彰奖励登记表》纸质版, 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 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10月9日12点前,纸质版材料报送 至宿舍楼6号7号之间大厅,电子版发送至 rwxyzx@163.com 联系 人:林蓁(电话号码:18346615302)。报名国奖同学请加入 QQ 群:935990488。

    四、工作要求 1、国家奖学金是党和政府授予高校学生的最高荣誉。各班 级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注重申报材料的审核和评奖 的公平、公正、公开。推荐人选应对照评选条件,优中选优,对 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报效祖国、服务社会起到榜样 引领作用。 2、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公示期限在全院范围内对评选结果进 行线上公示,规范公示内容,公开学院监督渠道,公开我院国家 奖学金评选工作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学生的投诉和意见。 党委电话:0459-6819271 监督电话:0459-6819272 监督邮箱:byndrwjw@163.com 3、各班级要合理安排评奖时间,提前做好成绩审核、材料 审核等基础性工作,杜绝不合规、不规范的现象,保证学院评审 和上报时限。为保证上传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对于省教育厅给 出的学生个人审批表的修改意见,班级要组织学生及时、高效进 行修改。

附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 2: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 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表彰奖励登记表 

附件 4:关于 XX 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的情况说明 

附件 5: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单

附件 6:事迹材料模版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2 年 10 月